舉個例子
————————————
王先生,2014年晉升調研員,2019年套轉為二級調研員,二級調研員的任職年限可以和原職務層次任職年限累計計算,即為5年。套轉后符合晉升上一職級條件,晉升一級調研員。
王先生一級調研員的任職年限為2年(超出三年部分為5-3=2年)。
日前,《職務職級并行制度實施方案》已經(jīng)印發(fā),但是,新的制度設計非常復雜,改變了現(xiàn)有公務員的層級序列和晉升方式,很多人一頭霧水,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今天我們就嘗試來給大家抽絲剝繭縷一縷思路,解讀一下新的《職務職級并行制度實施方案》。
一、這份文件實施范圍?
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納入國家行政編制的廳局級以下領導職務和非領導職務人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已進行登記備案、在編的廳局級以下領導職務和非領導職務人員。
二、這份文件主要說了什么?
這一份文件主要解決的是初次套轉和首次職級晉升問題。
三、初次套轉涉及到哪些人員?
初次套轉涉及兩類人群,分別為非領導職務套轉和縣以下機關職級套轉。
(一)非領導職務套轉:
原非領導職務 | 職級套轉 |
巡視員 | 一級巡視員 |
副巡視員 | 二級巡視員 |
調研員 | 二級調研員 |
副調研員 | 四級調研員 |
主任科員 | 二級主任科員 |
副主任科員 | 四級主任科員 |
科員 | 一級科員 |
辦事員 | 二級科員 |
注意:廳局級以下領導職務不套轉。
(二)縣以下機關職級套轉:
縣以下領導職務 | 職級套轉 |
正處級 | 二級調研員 |
副處級 | 四級調研員 |
正科級 | 二級主任科員 |
副科級 | 四級主任科員 |
科員級 | 一級科員 |
四、六月份首次執(zhí)行新的實施辦法的時候,操作程序是怎么樣?
首次執(zhí)行的時候,先完成套轉工作。按照文件的要求,考慮現(xiàn)有非領導職務和已開展試點的縣以下職級晉升情況進行首次套轉,全部歸并為職級公務員。
首次套轉完之后,領導職務和職級公務員按程序進行首次晉升。
碩士、博士研究生和軍轉干部會有疑問,因為在大多數(shù)基層單位這類人員的基本工資待遇級別和實際職務職級不一致,但按現(xiàn)有制度辦法的設計初衷,理應要考慮讓新辦法成為大多數(shù)人受益的普惠政策,例如碩士研究生應當會保底四級主任科員。
五、首次套轉有沒有人數(shù)比例限制?
我認為,首次套轉不會有限制,因為套轉是法定的,是必須進行的。
首先是人數(shù)比例限制,如果首次套轉后職級公務員人數(shù)已經(jīng)滿編,自上而下開始首次職級晉升時還是不能騰出空編,那下面的人就不能再次晉升了。
其次是任職年限,領導干部和非領導干部初次職級晉升后,還能續(xù)算之前的任職年限(扣一部份),理論上可以再次職級晉升。
(一)非領導職務套轉和晉升職級后任職年限計算:
非領導職務人員原職務層次任職年限與套轉后職級任職年限累計計算。
縣處級、鄉(xiāng)科級非領導職務套轉后符合晉升上一職級條件的,晉升職級后的任職年限按照下列辦法計算:
1、 二級調研員晉升一級調研員后的任職年限:原縣處級正職任職年限超出3年部分、二級調研員任職年限與一級調研員任職年限累計計算。
舉個例子
————————————
王先生,2014年晉升調研員,2019年套轉為二級調研員,二級調研員的任職年限可以和原職務層次任職年限累計計算,即為5年。套轉后符合晉升上一職級條件,晉升一級調研員。
王先生一級調研員的任職年限為2年(超出三年部分為5-3=2年)。
以下不再贅述,以此類推。
2、四級調研員晉升三級調研員后的任職年限:原縣處級副職任職年限超出2年部分、四級調研員任職年限與三級調研員任職年限累計計算。
3、二級主任科員晉升一級主任科員后的任職年限:原鄉(xiāng)科級正職任職年限超出2年部分、二級主任科員任職年限與一級主任科員任職年限累計計算。
4、四級主任科員晉升三級主任科員后的任職年限:原鄉(xiāng)科級副職任職年限超出2年部分、四級主任科員任職年限與三級主任科員任職年限累計計算。
“縣以下機關職級套轉后任職年限計算”,以及“縣處級、鄉(xiāng)科級領導職務晉升職級后任職年限計算”我們就不寫了。需要文件的后臺回復我吧。
再次是工作表現(xiàn)。不要以為年限到了,有職數(shù)就可以晉升,公務員晉升職級應當根據(jù)工作需要、德才表現(xiàn)、職責輕重、工作實績和資歷等因素綜合考慮,必須要工作表現(xiàn)突出,群眾認可,入領導法眼。
七、以前的年度考核優(yōu)秀等次可不可以折算首次晉升年限?
從現(xiàn)有文件看,是從2019年年度考核結果開始考慮,那意味著以前年度考核優(yōu)秀可能沒用。
八、以后年度考核優(yōu)秀有何作用?
從 2019年年度考核開始公務員每有1個年度考核結果為優(yōu)秀等次晉升職級所要求的任職年限縮短半年,以后年度考核優(yōu)秀意義很大。
九、這次職級并行政策后還存在哪些亟待解決的問題?
我認為,這次改革相當于非領導職務人員進行大擴編,針對發(fā)展前景的問題,總體而言是普惠政策。但也有問題,主要還是大鍋飯問題,現(xiàn)在還缺乏行之有效的考核和激勵制度;而且在職數(shù)名額有限時,論資排輩問題會凸顯。
十、職級套轉執(zhí)行時間?
以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施行日期2019年6月1日為時間節(jié)點,確定列入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制度實施范圍的人員、進行職級套轉和計算有關任職年限。同時,停止晉升非領導職務和縣以下機關職級。